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2026届春季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市、校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:2025-12-10

根据《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印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沪交学[2021]51号)和《关于评选2026届全日制研究生市、校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》的文件精神,现将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2026届春季全日制硕士(不含MBA)市、校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

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2026届春季全日制博士毕业生(毕业时间为20266月底前,可以获得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)其中港澳台学生及来华留学生不参加市优秀毕业生评选,可以参加校优秀毕业生评选。来华留学生推选工作单独组织,以思政老师通知为准。

毕业时间以个人学籍系统毕业时间为准。如暂不能确定毕业时间,可后续关注将于2026年春季学期开展的第二批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,具体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。

二、评选类别

1、上海市优秀毕业生(市优)

2、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(校优)

三、基本评选条件

1、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校规校纪,模范执行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,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,无不良信用记录。

2.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课程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,诚信意识强,学术道德良好。

3.学习勤奋、成绩优秀,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;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,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。

4.能以国家利益为重,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;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,自愿赴西部、边远、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行业、关键领域、国际组织等单位就业和赴国内外高水平高校继续深造。

5.在校期间原则上应获得过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“优秀团员”“优秀团干部”奖学金等各类校级及以上荣誉,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、成绩显著或做出突出贡献。

四、具体评选标准

1. 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(校优)

1)博士生课程成绩(包括综合考试)合格,具有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,发表学术论文的质量和数量高于本学科的基本要求,学位论文质量高,具有创新性,并能在2026年6月底前按期毕业并就业。

2)博士就读期间原则上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或荣誉称号。奖学金包括校优秀奖学金、专项奖学金、国家奖学金(不包括助学金及学业奖学金)。荣誉称号包括:“三好学生(标兵)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“优秀党员(党支书)”“优秀团员(团干部)”“学术之星(提名)”等。  

3)曾担任院(系)、班级的学生干部职务,或积极参与学校、院系和班级活动以及社会实践活动。

4)符合学校及院系人才培养目标及服务国家战略需求。其中,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,自愿赴西部、边远、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行业、关键领域、国际组织等单位就业和赴国内外高水平高校继续深造的,优先获评。

2. 上海市优秀毕业生(市优)

1)博士生课程成绩(包括综合考试)合格,具有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,发表学术论文的质量和数量高于本学科的基本要求,学位论文质量高,具有创新性,并能在2026年按期毕业并就业。

2)博士就读期间原则上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或荣誉称号。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、专项奖学金以及优秀奖学金(不包括助学金及学业奖学金);荣誉称号包括:“三好学生(标兵)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“优秀党员(党支书)”“优秀团员(团干部)” “学术之星(提名)”等。

3)曾担任院(系)、班级的学生干部职务,或积极参与学校、院系和班级活动以及社会实践活动。

4)在达到基本条件的基础上,着重考察学生在科研、发表学术论文质量、社会工作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,以及毕业去向。毕业去向应符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、校院两级就业引导方向。其中,对于赴西部地区、国防科技单位及其他重点引导单位就业、博士生继续从事科研或教职岗位的毕业生,优先推荐评选。

如对学校、学院重点引导单位等有疑问,可联系年级思政教师或就业引导工作负责老师咨询。

3. 注意事项

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:

在校期间受到处分或院校通报批评;在网上散布影响社会稳定及发表不健康言论的;危害公共安全、扰乱校园教学秩序的;违反寝室等公共场所安全规范的。

五、评选办法

由思政老师、辅导员、班委等组成优秀毕业生评审小组,符合要求的同学自行申报并向评审小组提交材料,并由申请人所在班级组织民主评议。申请人通过民主评议后,由评审小组依据评定指标对其进行打分,市优将视报名情况,组织答辩,最终确定候选人并公示。

评定指标:

项目

期刊论文分数

导师评价

其他项目

分数

参考相关条例

10

参考下述标准

1、期刊论文分数整个博士期间发表的论文都可计分(不封顶),计分标准参照《2025年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综合测评条例》(附件5)计分。

参考链接://m.dib-advisors.com/notices/89468.html

2、导师评价

由导师根据博士学习期间综合表现以及毕业论文完成情况给予评分(附件2),满分10分。若导师评分为0分,取消该同学参评资格。

3、其他项目

1)毕业后到被列入交大引导目录国内外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就业;自愿到国家艰苦行业、重点单位、西部地区就业、基层就业等,计515分。

2)任社团指导老师、班主任、辅导员及主要学生干部等,根据工作表现,计25分。

3)积极参加集体活动、科技学术竞赛、社会实践等,参与挂职锻炼项目等,根据成绩或表现,计15分。

4)曾获得国家奖学金、上海市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博士生,计15分。

5)为学校、学院、集体做出较大贡献者;有见义勇为、扶残助弱、拾金不昧、舍己救人等先进事迹(有事迹报道)或其它能体现公益性质的事迹者,酌情加分。

6)原则上参评学生均需按要求撰写提交成长成才故事,计2分。需参照《附件3:关于面向20263月毕业生征集“2026届优秀毕业生成才成长故事”的通知》撰写并附照片。

7)因符合毕业去向而获评的市优候选人及就业引导专项候选人,需要提交附件4:《就业承诺书》,不得违约,否则将有权撤销其荣誉称号。

六、材料提交

申报优秀毕业生的同学请于20251214日(周日)晚23:59,填写申报材料(附件1),电子版表格、成长成才故事、相关佐证材料一并打包,命名为“姓名-专业-博士优秀毕业生申报材料”,发送至acemdoctor@163.com,由学院进行最终审核。纸质版材料请于20251215日(周一)上午11:00前提交至思政老师处。

1)表1:论文加分统计(交电子版)

2)论文证明材料(交纸质版,要包含作者信息及期刊名称)

3)表2:其他加分信息统计(交电子版)

4)其他加分项证明材料(交纸质版)

5)导师评分表(交纸质版)

6)成长成才故事(交电子版)

7)就业承诺书(交纸质版)

七、奖励办法

1.市优秀毕业生由上海市教委颁发“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证书”和纪念品,填写“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”,存入本人档案。

2.校优秀毕业生由上海交通大学颁发“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证书”和纪念品,填写“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”,存入本人档案。

3.学校向优秀毕业生赠送荣誉绶带,毕业生可永久收藏。相关情况以学校政策为准。

八、其他

1. 参评过程中如发现有伪造、虚填、隐瞒等违规行为,一经查证,学院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评选资格,并按照校纪校规给予相应处分,已毕业的学生通知其用人单位。

2. 获评优秀毕业生后,如不能按时完成学业、就业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或今后在校期间违反评选条件者,将撤销其荣誉称号,并回收荣誉证书及相关奖励。 

 

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

学生工作与职业发展办公室

202512


附件下载

  • 附件1:优秀毕业生申请材料.rar
  • 附件2:优秀毕业生评选导师评分表(博士).pdf
  • 附件3:关于面向2026年3月毕业生征集“2026届优秀毕业生成才成长故事”的通知.pdf
  • 附件4:就业承诺书.docx
  • 附件5:2025年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综合测评条例.pdf
  • 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印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(沪交学〔2021〕51号)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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